家用充电桩(居民自用)通常只需向物业(或居委会 / 业委会)登记、向属地供电公司报装;一般无需办理规划 / 施工许可,也无需向发改部门备案。如属 “高压、单独征地、利用市政道路” 等特殊情形,才需按规定另行办理备案或审批。
标准流程与报备对象
物业 / 社区登记:向小区物业提交安装申请与承诺书;无物业的小区由居委会 / 业委会受理。物业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,遇阻可向住建部门投诉协调。
供电公司报装:通过 “网上国网” APP 或属地供电营业厅办理居民充电桩用电报装,提交身份证、车位证明、购车证明、物业同意书等;供电公司现场勘察、确定供电方案并装表接电。
验收与送电:施工完成后由供电公司验收,合格后送电;部分地区可由车企 / 施工单位代为报送。
何时需额外报备 / 审批
高压供电、需单独征地建设充(换)电站,或利用市政道路建设时,应按规定向所在县(市、区)发改部门备案,并依交通管理要求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。
涉及破路、穿墙、改动公共设施或消防管线的,需按小区管理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许可。
办理要点与建议
资料清单:身份证、车位产权或≥1 年使用权证明、购车证明、物业(或居委会 / 业委会)同意安装证明、承诺书;北京等城市可委托车企代办并压缩办理时限。
合规口径:多数省市明确居民自用充电桩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,仅需完成供电报装即可。